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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妹妹患有乳腺癌,进过治疗,已有好转,但还不能独立生活,也没有固定工作,但其丈夫在其患病和治疗期间没有尽到应有的责任,也没有出治疗的费用,现在已花费大概十二万,均有我家出资。 由于双方结婚后没有单独立户,与男方父母同住,房屋产权为男方父亲的,先在房屋已卖。 男方已出去打工,现在还有离婚,只同意支付4万元,不知道我们该怎么办?

离婚 2009-08-30 15:41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因为没有多少夫妻共同财产,您的妹妹现在也得不到太多的经济帮助,但是法律规定夫妻之间有相互抚养照顾的法定义务,可以基于此要求对方承担相应的治疗费用。如果需要法律帮助,可以电话联系。对您妹妹的遭遇,深表同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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