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主要是要求法院,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关于处理道路交通事故案件有关问题的通知》第四条、当事人对作出的行政处罚不服提起行政诉讼或就损害赔偿问题提起民事诉讼的,以人民法院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时,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公安机关所作出的责任认定、伤残评定确属不妥,则不予采信,以人民法院审理认定的案件事实作为定案的依据。 对我犯交通肇事罪重新认定。 我是做好事救人,被交警认定我负主要责任,后因交通肇事罪被判两个月的拘役。对此不服从区法院一直申诉到高院,高院审查后,指令区法院重审,区法院,中院均维持原判,又一次申诉到高院,这次高院驳回了我的申诉。我又一直申诉到中央政法委,去年11月份中法委指令高院重审,这次高院将我的案件终结了。我该怎么办?跪拜律师帮我指点救济途径。

刑事辩护 2012-11-14 10:46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随州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查看全部4个解答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