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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您好: 无工作老人靠三个子女供养其中:两个子女和老人共居。老人生活的一切费用包括医疗分三份三十多年都是三子女共同承担,很和谐没有争议。 问题出在老人去世后,老人承租的公房拆迁问题。想咨询下律师,没有和老人共居的子女拆迁有没有补偿。谢谢您。

其他 2012-11-05 15:02 人浏览
共10位律师解答
  • 您好,没有遗嘱的情况下,相应的拆迁补偿可以作为遗嘱,要求平均分割。具体细节,可与律师电话联系
  • 没有遗嘱的情况下,相应的拆迁补偿可以作为遗嘱,要求平均分割
  • 如果老人去世后,没有变更承租人。所承租公房的拆迁利益是可以继承的,所有第一顺序的继承人具有平等的继承权,没有和老人共居的子女也是有利益的。
  • 房屋拆迁纠纷一般分为两类,一类是:国有土地上房屋的拆迁,应当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的法定程序执行。在该法中也规定了政府及职能部门的职责,如果存在违法且侵害他人合法权益,则权益被侵害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对于补偿标准问题,法律规定是不低于周边房屋市场价格。另一类是:集体土地上房屋的拆迁,应当依照《土地管理法》及各地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办法执行,此类拆迁也应依法进行。补偿标准也应当参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精神执行。由于房屋拆迁案件涉及众多部门,众多单位,征收过程中又有很多的部门作出各种行政行为,案件非常复杂,维护权益建议聘请专业律师。若有需要,可来电或来所咨询李同红律师。
  • 没有遗嘱的情况下,该房屋拆迁款属于老人的遗产,应由子女共同继承。
  • 承租公房的拆迁利益是可以继承的,法定第一顺序的继承人均享有继承权,没有和老人共居的子女拆迁也是有补偿的。如需律师帮助,请你来电联系。
  • 这要看拆迁协议是在老人生前签署的还是身后签署的,如果是生前已经签署完毕,那么在老人过世以后,补偿款属于遗产应当由全体继承人继承,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份额均等。如果拆迁事件自始发生在老人去世以后,就很麻烦了,因为随着死亡事实的发生,老人已经不再具有承租人的身份,虽然他(她)可能还是公房租赁合同上的承租人。 在原承租人死亡后,通常由共同居住的家庭成员继续居住公房,并承担房租及其他由承租人承担的义务,扮演实际承租人的角色。虽然共同居住的家庭成员没有成为承租人,不能享有承租人的权利,但是对于所居住的公房应当是有一种权利的,我认为这种权利就是居住权。  既然是一种居住权,居住利益,那么已有其他房屋居住的家庭成员就不应当享有这种居住利益了。所以,我认为在原公房承租人死亡后,变更承租人之前发生拆迁的,与原承租人共同居住的家庭成员应当得到基于居住权的补偿。至于未在公房中居住的家庭成员请求补偿的,我不认为有正当性。
  • 在承租人去世后的拆迁补偿应该给实际承租人。
  • 你好,如果老人去世后,没有变更承租人。所承租公房的拆迁利益是可以继承的,所有第一顺序的继承人具有平等的继承权,没有和老人共居的子女拆迁是有补偿的。如需律师帮助,请你来电联系。
  • 该房屋拆迁款属于老人的遗产,应由子女共同继承。具体电话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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