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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二手房)只签了合同,交了首付,未过户,离婚怎么分。

离婚 2014-12-08 17:16 人浏览
共16位律师解答
  • 房子可以再卖了分钱,或者一人拿房,一人拿首付的一半钱。
  • 协商解决。
  • 你好,协商解决。
  • 建议协商解决,一方要房,给予另一方补偿
  • 如果房产还没有办理完毕过户手续,在离婚诉讼案件中,法院不能处理第三人名下的不动产,待该房产取得完全所有权后可另行向法院提起诉讼分割该财产。如果夫妻双方就该房产能够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可以协议离婚。办理协议离婚时,经民政部门备案的离婚协议对离婚财产的分割是有法律效力的。
  • 你们可以先协商一下
  • 感情破裂,可以去法院起诉离婚,程序专业,建议来电详谈
  • 过户后可以要求分割该房屋产权。没过户只能要求分割购房款。详情可来电咨询。
  • 一方取得房产,支付另一方相应的补偿款。取得房产的一方需要支付剩余贷款。
  • 因为房产没有过户,房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双方可以分割首付款,
  • 房子归一方,给另一方补偿。
  • 可以协商解决,一般是一方要房子,另一方要补偿。
  • (一)婚前一方购买的房屋,付清所有房款的,属一方的婚前财产。   《婚姻法》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的财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法》司法解释(一)同时规定: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既然夫妻一方婚前付清了全部房款,并取得了房产证,那么该房屋无疑是婚前财产。   (二)婚后一方用个人财产购买的房屋,属一方的财产。   (三)夫妻双方婚后一次性出资,取得房屋产权证书后离婚的   根据《婚姻法》第十七条的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只要夫妻间没有事先对于房产明确约定产权归属于其中一方,不论购房合同或者房屋所有权证书上面的购房人或者房屋所有权人是哪一方,不论购房合同或者房屋所有权证书上面是否载明共有人,不论夫妻双房的出资份额多少, 该房产均属于夫妻双方共同共有。   (四)由一方婚前承租、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房屋权属证书登记在一方名下的,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在现实生活中主要集中在房改房等带有福利政策性质的房屋上,这些房屋的取得往往是由一方婚前承租或与职务、级别、工作年限等挂钩,所花费的费用要远远低于房屋的市场价值。而且当初分得房屋的情况又有许多具体情况,使得处理此类房屋争议相当棘手,而产权证往往由单位直接办在本单位职工名下,这在我国是比较普遍的现象,以前争议较大,现在有了明确的“说法”。按《婚姻法》的基本原理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的规定,这一类的房屋还是属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且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五)夫妻双方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包括贷款)房屋,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一般均等分割
  • 你好,房子归一方,给另一方补偿。
  • 未过户暂时无法分割此房,我可以帮助到你,如有需要可电联。
  • 你好,协商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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