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我是公司一名出纳,今年9月3日公司一名员工借款2000元,老板有批准,然后我就借给他了,借款单上的还款时间是9月30日(是我自己加上去的)。谁知在9月20号的他急辞工,当时我都下班了,他本人说老乡帮帮忙,让我把工资结算给他,公司副总也让我结算给他,因时间仓促,我就把他借款一事给忘记了,到第二天才发现没有扣下借款。然后请副总帮忙打通了他的电话。当时他说钱全部给了他老婆,说好在10月底他发工资还我钱,中间也有打过电话,他都说没问题一定还。谁知到了10月31号我再给他打电话,他根本就不接电话。一直到现在打电话他也不接,发短信他也不回。我只知道他在深圳上班,但具体在哪个公司上班我不清楚。我有他进我公司的资料和身份证复印件。还有可以联系到他的弟弟。请问这个钱我能要得回来吗?谢谢!

其他 2012-11-07 10:18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惠州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