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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东莞大朗一家设备厂的员工,本职工作是水电工;经理安排我做别的工作,几天后我发现我 不能胜任这个工作,就向经理提出换人来做;经理却要求我辞职,一时冲动我交了辞职书,并于三天后离厂,离厂时老板说没有那么多现金,叫我2天后再去拿工资,2天后老板同样以没钱往后推延。请问我这样是算辞退,还是辞职?

其他 2012-11-06 17:43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辞职,除非有其他相反的证据。
  • 一 如你提不出充分的证据,那在庭上就会被认定为主动离职。 二 辞职没有拿到钱,可投诉或仲裁。
  • 因你在辞职书上签字了,若没有证据证明你是被迫的,因按现在的证据作为辞职来处理,若辞职的情况下,是没有经济补偿金的但是工资得给你。
  • 辞职,除非你有证据你的辞职是被逼迫的。不管次辞职还是辞退,你的工资必须全部结算给你,如果辞退,对方还要根据你的工作年限每一年支付你2个月工资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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