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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男方与我离婚达成协议,男方要给我2万元,而至今还有1万3千没有给,男方每次都说给却一直推后说每钱给,而男方却为再婚备。我该如何要回? 2、男方及其不负责,从来不向家里给生活费,对于女儿从来不管不问,一直忙于自己的事业和再婚,不顾及孩子的生活和学习不说,甚至有赌博的恶习,对孩子的健康成长非常不利,小孩的抚养我能要回吗?

离婚 2012-11-08 20:03 人浏览
共6位律师解答
  • 第一个问题可以强制执行,第二个问题可以协议或向法院起诉请求变更抚养权; 可以根据协议起诉要求男方给付余款,对于男方抚养孩子不利原因进行举证,可以诉讼请求变更孩子的抚养权。
  • 可以根据协议起诉要求男方给付余款,对于男方抚养孩子不利原因进行举证,可以诉讼请求变更孩子的抚养权。
  • 可以起诉要回,至于孩子抚养权可以要求变更抚养关系争取对孩子的抚养权
  • 你好,如果没领离婚证,协议无效。 如离婚证已领,可起诉男方。 如果在今后的抚养期内,一方不适合抚养小孩,另一方可以到法院重新起诉,要求变更小孩抚养权。
  • 男方欠你的钱可以起诉要回了;可以要求变更抚养关系争取对孩子的抚养权
  • 第一个问题可以强制执行,第二个问题可以协议或向法院起诉请求变更抚养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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