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我的住在老城区,本来的房子就很矮的,现在政府搞建设四周围都建立起高大的住宅区,它们严重阻挡了我家的光线,我想问,我可以索要挡光费?

其他 2009-08-31 14:34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国家现行标准对住宅间距有明确规定,一些城市对住宅间距也做出了地方规定,如哈尔滨地区按国家规定新建住宅日照标准应为房高的2.15倍,但哈尔滨市规定新区住宅日照间距为房高的1.8倍,旧区住宅日照间距为1.5倍,明显低于国家规定的标准。而一些开发商为多出房,房屋的日照间距连1.5—1.8倍都不能满足,使1层—3层住房基本不能得到日照。还有的住宅日照遮挡严重,使整个单元竖向用户不能得到日照。居室得到必要的日照是人类健康生活的需要,尤其是在北方寒冷地区,日照对老人、儿童尤为重要。对此建议:对于既有住宅日照标准不足的应予以补偿,补偿不光是指“挡光费”,而是应实施政府主管部门指导下的更新改造计划等。对于新建住宅应强制执行国家标准并鼓励创造日照的新住宅设计方案和新住宅体系。积极采用新技术新设备,使新建住宅的间距在不增加的条件下,日照质量得到加强。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襄阳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