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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同学出现了这样的问题:9月31日晚8点,被告人以有事要说的名义找原告人到男生宿舍三楼实施暴力行为,以致原告头部脸部受伤,且鼻子大量出血。后由同学把对方拉开结束暴力行为。8点10分到8点20左右,被告曾两次到二楼宿舍找原告,原告不予理睬。后8点20到8点30之间,被告持棍棒到二楼宿舍殴打原告。致使原告身受重伤,送往医院。 我想问怎样帮原告得到赔偿的医疗费

刑事辩护 2012-11-09 20:27 人浏览
共6位律师解答
  • 您好,先报警,由公安机关进行调查处理,并由公安机关委托对受害人的伤情作出鉴定,如果鉴定结论为轻伤以上,行为人是需要承担刑事责任的。建议受害人住院治疗,住院治疗终结后,才可以确定具体的赔偿数额,赔偿数额的确定基于几个方面,一、是被害人的年龄及其家庭成员年龄结构;二是受害者伤残等级;三是受害人的经常居住地和主要收入来源地;四、是否继续治疗和康复等等,法律问题确实很复杂,而且伤残等级鉴定标准相当复杂,是以精神的、生理功能的和解剖结构的异常及其导致的生活、工作和社会活动能力不同程度丧失来区分的。也有很多不可预测的因素,律 师的分析不可以作为依据,只有起诉后向法院申请鉴定才能够作为有效法律赔偿依据。人身损害赔偿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还需要增加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
  • 建议尽快报警。
  • 可以报案
  • 可以报案
  • 建议尽快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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