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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孩子九岁了在校读四年级,在校园课间十分钟跑步,推了同在跑步的同学一下,导致同学摔掉了两颗门牙,家长要求前期治疗出一部分医疗费用,学校只让我们双方协调。这同学在读四年级,没有户口,也没有办理相关学校的医疗保险。学校有责任吗?该承担医疗费用吗?

调解 2016-12-08 19:02 人浏览
共10位律师解答
  • 需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 侵权损害赔偿中,保险公司对于部分医疗费等相关事项不予赔偿的依据主要是三个:
    1、《最高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九条 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2、根据双方所订立的保险条款约定,如果不属于医保范围的药品,则保险公司可以不予赔偿。
    3、如果车辆没有投保不计免赔险的,则保险公司对于相应的免赔范围内的损失不予赔偿。
  •   【第九条】  因下列情形之一造成的学生伤害事故,学校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一)学校的校舍、场地、其他公共设施,以及学校提供给学生使用的学具、教育教学和生活设施、设备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或者有明显不安全因素的;  (二)学校的安全保卫、消防、设施设备管理等安全管理制度有明显疏漏,或者管理混乱,存在重大安全隐患,而未及时采取措施的;  (三)学校向学生提供的药品、食品、饮用水等不符合国家或者行业的有关标准、要求的;  (四)学校组织学生参加教育教学活动或者校外活动,未对学生进行相应的安全教育,并未在可预见的范围内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的;  (五)学校知道教师或者其他工作人员患有不适宜担任教育教学工作的疾病,但未采取必要措施的;
  • 1、侵权损害赔偿是指行为人因侵权而造成的他人财产、人身和精神的损害,依法应承担的以给付金钱或实物为内容的民事责任方式。侵权损害赔偿是一种适用最为普通、经常的民事责任方式。
    2、侵权赔偿项目中包括医疗费,受害人因为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医疗费,应由侵权人承担,受害人已经垫付的部分,包括医保报销款项,也应由侵权人承担,但是此部分款项,应属于医保部门,而不是受害人。
  • 你好 对方的家长 需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 要看学校也有一定的责任,具体责任要看情况再定。
  • 学校应承担一定的责任。学校承担责任的多少与学校是否尽到教育、管理职责有关。 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160条中规定:“在幼儿园、学校生活,学习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在精神病治疗的精神病人,受到伤害或者给他人造成损害、单位有过错的,可以责令这些单位适当给予赔偿。”
  • 学校应承担一定的责任。学校承担责任的多少与学校是否尽到教育、管理职责有关。
  • 学校应承担一定的责任。学校承担责任的多少与学校是否尽到教育、管理职责有关。 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160条中规定:“在幼儿园、学校生活,学习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在精神病治疗的精神病人,受到伤害或者给他人造成损害、单位有过错的,可以责令这些单位适当给予赔偿。”
  • 学校须承担一定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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