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细节: 入职时间:2009。2。13 试用期:3至6个月。 转正合同:签3年。 工资:底薪6000元,加4000元的业绩考核。 现状: 5月份中旬,收到转正通知,但转正合同未签。 8月31被公司单方面解雇,突然收到的通知。 社保,公积金还没有购买,但承诺购买了。 问题: 应该赔我多少个月工资(或者说代通知金)? 经济补偿金,赔多少钱? 应该是以我之前几个月的平均收入计算吗? 倍偿金的问题如何计算? 社保如何计算,公积金如何计算? 假设,我的税后月收入是平均8000元,那我应该获得赔偿多少钱?需要纳税吗?有人说,应该赔我6个月的工资(平均工资剩以6人),这样说对吗? 上面提的问题较多,如果难以归纳,那可否帮我回答重要的问题:我实际可赔多少钱?当然,如果告诉我各赔偿细节,更好,谢谢。 非常感谢!

其他 2009-09-01 13:10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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