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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需支付乙方一部分款项,甲方将款项汇给乙方时,合同若这样约定:由甲方的指定账户丙汇到乙方的账户。但丙的账户用户名不是甲公司的名称,而是丙公司的名称。请问,这样约定在打官司时会不会发生争议?乙方会不会主张甲公司没有把款项汇给它。

其他 2012-11-22 17:36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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