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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了彩礼,去领证的时候反悔了,可以要回全部的彩礼吗?

离婚 2012-11-13 12:00 人浏览
共11位律师解答
  • 可以的。
  • 可以的。
  • 可以的。
  • 你好,可以要求返还的,如果需要委托,建议面谈
  • 可以的,建议面谈。
  •   你好!   彩礼是我国婚姻传统习俗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因此只要存在婚姻,就存在彩礼,无论多或者少。但是现实中经常出现,给了彩礼之后,却由于种种婚姻结不成婚或者结了几天婚就离婚了,那么这些情况下能不能要求返还彩礼呢。《婚姻法司法解释(二)》对这个问题中争议不大的部分给了明确的回答,规定在三种情况下肯定需要返还彩礼。   司法解释规定,根据目前中国的国情,按习俗给付彩礼的,有三种情形可以请求返还:   一是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是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是婚前给付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其中后两项,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 可以的。
  • 可以的。
  • 根据婚姻法解释二,返还彩礼分为两种情形:一是未领取结婚证的;二是领取结婚证后打算离婚的,但双方未共同生活或婚前给付并导致婚后生活困难的;可以主张。因此按照你的表述,应当可以,但取证有些困难。
  • 可以的, 第十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 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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