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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7%比例购买几十万元票面额度增值税专用发票用来抵税,请问是犯了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罪还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如果要举报的话,请问应该到国税稽查部门还是公安局的经侦部门?另外,票面上的付款单位公司没有做抵扣,公司可以作为主体来举报此事吗?公司会不会收到牵连?谢谢,回答问题请留电话,想详细咨询

公司税务 2012-11-14 15:02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虚开。 到经侦。 虚开发票的公司和购买发票公司都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如果举报属于立功和自首,可以从轻、减轻处罚。如果没有给国家税务造成损失,自己没有因此得利,那么公司不会被处罚金。 公司可以进行举报。
  • 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分析,建议找律师面谈。
  • 你好,1、应当构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根据刑法相关规定“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是指有为他人虚开、为自己虚开、让他人为自己虚开、介绍他人虚开行为之一的。 ”2、两个部门都应当举报,税务机关没有侦查权,公安机关具有侦查权。税务机关接到报案后最终移送到公安机关。3、只要虚开就涉嫌犯罪,没有抵扣只是量刑情节。4、建议带上材料来我们办公场所面谈,然后为你详细具体分析。如需律师帮助,请你来电联系。
  • 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分析,建议找律师面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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