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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 当时B人无银行卡,多次到银行办卡正与银行与公安局对接实名制,我原是银行系统的,B就将现金给我,委托我用我的银行卡帮B向C公司汇款投资(当时B让我给他写了一张收到条,并说明了金额等),我汇款后也向公司传真了银行汇款单,并电话落实公司已收到此款,并说明这是B的款,给B签发合同。但款汇到后听说公司老总就出事了(现在因非法公众集资已判刑),公司也没人了。B没收到公司合同就问我要钱,并拿着我写的“收到条”把我告上法庭,说我借他的钱不换。把“收到条”当成了“借条”问我要钱,这是敲诈勒索吗? 我应怎么处理?

其他 2012-11-15 14:31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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