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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1月办理社会养老保险退休,同时个人开始缴纳医疗保险金,2009年9月6日将剩余13年医疗保险13000多全部补齐,但没有收到医疗保险部门的医疗卡,但保险人于2010.4.25日突发疾病身故,再此期间没有享受任何的医疗补助,现在能否退回2009年已经缴纳的医疗保险金??

离婚 2014-10-06 03:5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医疗保险理赔中,住院医疗保险理赔程序有哪些?

    住院理赔程序如下:

    1、在入院的30日内书面通知公司索赔;如果由于环境限制无法告知,公司酌情延长此告知时间。

    2、收到索赔通知后,公司将“住院理赔申请表”以及相关理赔文件清单寄给或电邮给客人。

    3、在90天内,投保人必须将主治医生签字的“住院理赔申请表”以及相关理赔文件,如病历,各种检查报告,住院收据,出院小结等备齐,并寄给保险代理人。如遇特殊情况下,以上过程也要在6个月内办妥。

    4、公司收到理赔申请表和文件后,随即展开理赔程序,理赔时间通常在5-7个工作日。

    5、理赔成功后,公司财务部将理赔金汇给投保人。

  • 工作中缴纳的保险主要有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和工伤保险。这是属于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缴纳的险别。
  • 十五年巳经缴纳完了能够退回多少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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