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赣州医药公司职工,02年公司必须开第十家药店,否则其它药店就要化整为零,所以公司大力支持并给优惠条件号召职工报名开家药店,在沙石镇有一家门店可以免费使用三年,要物给物,可以不到公司进货,没有药师证不要紧,公司办好药品经营许可证等等,不过这都是都是口头讲,没有成文字,但有一条公司不出一分钱,我就是这样到沙石镇开的药店,几年后公司下个通知,要我全额缴养老保险了,并每月缴300元管理费否则就要收回执照,我讲当时要我缴300元管理费,全额缴养老保险,我就不会开店,现在要我缴钱不等于打死狗来讲价吗?我是不会缴的,如果药店产生损失我就会告你们,最后他们讲300元管理费不缴,养老保险还是要全额缴,我拖了几年没缴养老保险他们采取不给我加盖公章年审压制我按他们的条件缴,我有什么理由告他们吗?现在公司要改制,要我自行处理药店,就是说要重新办证,我没有药师证办不到药品经营许可证就不能继续开店,就要产生损失,,我能找公司赔吗?我该乍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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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9-02 1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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