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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在外包小三,要和我离婚,我可以向他索要精神损失费吗?

离婚 2012-11-17 09:33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必须有充分的证据。
  • 可以收集他外遇的证据,以他过错为由提出离婚,要求赔偿损失。可以委托律师办理。
  • 1、可以要求赔偿,这属于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法定过错情形之一,即:(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三)实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2、该损害赔偿请求权的提起,依照最高人民法院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须区分行政离婚与诉讼离婚而有不同。在行政离婚离婚后1年内可以另行向法院主张。诉讼离婚的原告须在一审辩论终结前提出该主张。否则在判决或者调解离婚后不得另行主张;诉讼离婚的被告若不同意离婚,但法院判决离婚的,可在判决生效后另行以诉讼方式提起该损害赔偿请求。但无论是行政离婚还是诉讼离婚,若该过错在离婚后才发现的,不得主张,理由在于该过错与离婚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
  • 你好:你有证据他有外遇的话,是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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