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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与丈夫结婚十年,有一女儿9岁,上小学二年级。男方因有外遇,提出离婚。女儿归我抚养。但是我是打零时工的,没有固定收入。男方拟定的协议书中写明只支付300抚养费到女儿18周岁。微薄的收入无法供女儿读高中和大学。请问,我是否可以向其要生活费?如何才能捍卫我的最大利益!前提男方外遇以及同居后单方面强行要求离婚!

离婚 2009-09-03 13:05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证明有第三者.可获得对方的过错赔偿
  • 可以的。解决方案有二个:1、我们帮你去调解,夫妻共同财产中,让男方不分或者少分;2、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男方确实有外遇,男方可以不分或者少分夫妻共同财产。抚养费是根据当地的生活水平定的,地区不同会有差异。 详细的可以电话咨询我
  • 你可以起诉并提供他有外遇的证据,他是有过错的,你可以要求他赔偿损失。女儿的抚养费也可以要求增加。有关法律法规详见《长沙离婚律师网》
  • 如果男方有外遇,你可向其要求赔偿。如果你无力抚养小孩子,可要求男方抚养,或要求男方增加抚养费。只要你不同意对方的要求,就无法协议离婚,他只能去法院起诉,你可将你的要求告知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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