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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个月前被车撞到,受伤,对方负全部责任。 治疗期间共1个月为门诊,由于其他原因,在2个医院都分别有治疗,其中一个医院手续齐全,另一个医院各种原因,医生个人原因等没写病历。治疗费用共计1500元。没有病历的医院费用只是500元。两家医院都有发票。 问题:1、保险和车主说,我另一个医院没有病历,不可报销。期间,我回去办理,打印,但是都打印不了,而且医院也忘记用药是什么药了。请问,我这个费用是合理支出,对方有异议是司机去举证吗? 2、我误工1个月,做不了活。没有收入,无固定。我是从事计算机软件行业的,公司无合同,公司发放工资为现金,每月2至6钱都领过。目前公司只开了个我所从事的工作证明而已。保险和司机叫我给出事前的工资单和已扣发工资证明。我想不明白,我误工都没工作,何来收入?而出事前3个月的工资也无法提供,不稳定。 请问,我的误工费如何索赔?已经商量过,司机说只赔800误工费给我,我想起诉司机到法院。法院一定要我的工资条吗?

其他 2012-11-27 19:56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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