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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是13届毕业生,前段时间和一家公司签订了三方协议,但现在考虑到工作地点等情况不想去该公司了,算是违约吗?协议上边写的如果违约需交5000,这个合法吗?我需不需要叫违约金?谢谢!

其他 2018-06-01 15:29 人浏览
共7位律师解答
  • <<劳动合同法>>明确只允许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两种违约金:
      1.用人单位出资让劳动者去培训,可以约定服务期违约金,但金额最高不能超过用人单位支出的培训费用,且按约定期限逐年递减.
      2.关于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的保密协议,可以约定竞业期违约金,约定劳动者在离职后一段时间不得到同类的公司就职.但最多不得超过两个月,离职后原用人单位需按月向劳动者支付不能到同类单位任职的经济补偿,否则劳动者不算违约.
  • 可以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
    《劳动合同法》 第47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 三方协议是《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毕业研究生就业协议书》的简称,具有以下作用:
    三方就业协议书是国家教育部统一印制的,主要是明确三方的基本情况及要求;
    三方协议一旦签署,就意味着大学生第一份工作就基本确定;
    三方协议的签署,代表了大学生人事档案的接收方确定;
  • 协商解除就行,不用缴纳违约金
  • 无需缴纳违约金
  • 不需要缴纳。
  • 你好:协商解除就行,不用缴纳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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