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我和老公02年3月结婚,他在01年底年购单位集资房一套,花10万元,房产上写的是他父亲的名字,03年,我们购我单位集资建房一套,总价22万,首付10万,其中借款2万,我出5万,我父亲出2万,老公他支取公积金1万,买此套房时,老公已无钱.另外公积金贷款12万,到现在,2万借款已还,还有6万贷款未还.现在房价已涨到50万,老公提出离婚,要我分他25万. 请问: 1、他的房产我能分一半吗? 2、买我单位集资房时,房价比市场价优惠一倍,老公也没出什么钱,现在,他若是要一半房产,我不是很亏吗? 3、结婚几年,老公的工资也没怎么交给我,我的钱又顾了生活开支,现在没 积蓄,我的工资也只一月千把块,要是法院判,会让我支付25万吗?怎么付呢? 4、我没做对不起他的事,我要怎么样才能使自己的损失减少到最少呢? 谢谢!

离婚 2008-05-13 16:19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1.婚前财产一般属于个人财产,你不能分; 2.婚后购买的房屋财产一般属于共同财产,要共分; 3.分割财产时法院也会考虑具体情况,你应该可以适当多分。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六盘水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