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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市开发区农田征用程序和赔偿标准

征地补偿 2019-04-09 09:11 人浏览
共10位律师解答
  • 耕地补偿包括土地补偿费、人员安置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6至10倍;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标准,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4至6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15倍。其中土地补偿费和人员安置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30倍。 林木、果树等地上物需要根据树龄、是否在盛果期等因素来估算。菜地、大棚要看年产值,大棚还要补偿地上物的建筑重置成本。 我们只能提供标准,没有办法给您确定具体的数额,具体多少钱一平米,需要根据当地的物价、地价来评估和计算。 具体要看当地的征收拆迁公告的规定。各地的政策是不一样的。
  • 咨询当地有关部门。
  • 咨询当地有关部门。
  • 咨询当地有关部门。
  • 征收需要经过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补偿标准根据批准机关批准的标准执行。如有需要可来电咨询
  • 关于耕地的补偿额与以下因素有关:地域、征地用途、谈判技巧,征地的合法性。按照我国法律规定,农村土地的征收首先要经过国务院或者省政府的批准,另外需要看征收的目的是为了公共利益,还是商业利益,大部分征地的目的是为了政府征地后转卖给商业公司,赚取差价,了解具体情况有利于协商补偿款。可以协助客户办理征地案件
  • 咨询当地有关部门。
  • 土地征收前应向土地使用权人告知并对土地面积进行确认,征求被征地人的意见并听证,这些材料应作为征地批复的报批材料,如果没经过这些程序,征地程序即违法。征地补偿的标准由省级政府制定,包括《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的相关项目。如果认为征地不合法补偿不合理可通过法律程序来维护你的权利。
  • 你好,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 征收农用地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先行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其中,经国务院批准农用地转用的,同时办理征地审批手续,不再另行办理征地审批;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征地批准权限内批准农用地转用的,同时办理征地审批手续,不再另行办理征地审批 同时,该法第四十七条还规定: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   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如果政府部门在征收过程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不合理或不合法,您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以维护您的合法权益。 如需帮助,欢迎来电或QQ咨询。
  • 咨询当地有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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