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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村,在这将近10年里,村里的所有收入和支出以及村里的一些土地转卖房屋出租所得,村民都一概不知,也不知这些巨款都用到哪里,近段日子,村里又卖出了一块土地,村民都觉得价钱不合理,想看一看他们订的合同,及近年的一些账务,但村委不同意,请问我们村有权知道吗?村里的这些账务可以查询吗?村里的账务可追溯几年(比如今年2012年可查最近十年2003年开始村里的所有账务吗?村里的账务,村民可以向哪些部门查询,村民需要什么程序才可以查询?

诉讼 2019-01-13 18:47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对于土地出租纠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规定:
      第三条 发生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的,当事人可以自行和解,也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等调解。
      第四条 当事人和解、调解不成或者不愿和解、调解的,可以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五条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和仲裁,应当公开、公平、公正,便民高效,根据事实,符合法律,尊重社会公德。
      第六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和仲裁工作的指导。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应当依照职责分工,支持有关调解组织和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依法开展工作。
  • 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解除的情形有以下几种:
    (1)协议解除,即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一方或双方由于不可抗力或其他使合同不能履行的原因发生,经双方当事人共同协议,在不违背法律及社会公共利益的前提下,协议解除原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
    (2)当事人一方严重违约,使合同履行成为不可能,或在合同生效后,双方当事人中的一方无故擅自违约,使得继续履行原租赁合同成为不必要,并已经给无过错方造成了严重的经济损失、且这种损失已无法弥补的,无过错方有权解除。
    (3)情事变更解除,即在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成立后,不是由于双方当事人的原因发生了情事变更,致使合同的基础丧失或动摇,如果继续维持合同的原有效力,则显失公平,依照情事变更原则,受损害一方当事人可以请求法院解除合同。情事变更原则是解除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的一个法定原因。
  • 租房合同应包括以下内容及注意事项,共分为六大类,具体租房合同内容及注意事项如下:
    一、如何防骗:
    1、仔细辨别房东真伪
    在租房时,必须让房东出示身份证原件、户口本原件和房产证原件,若产权证正在办理过程中,那么应当出示与原产权单位签署的购房合同;如果他是帮别人出租房屋,那么一定要出租委托书、委托人的房产证、身份证复印件。
    2、规避租房合同陷阱
    在签租房合同时一定要把权利义务分清,例如房租、水电、煤气、电话、有线电视等费用如何缴纳,房屋设施如果非人为损坏该由谁负责维修,如果房东提前终止合同该如何赔偿等。 另外,一定要在合同上把房屋的设施情况写清楚,检查家具、家电等情况,防止房东以此为借口克扣押金。合同越详细越好,不要因为怕麻烦仅仅口头协议。
    3、租金是月付、季付
    租房者不要一次性交付大笔的年租或半年租,而应选择季付、月付租金。因为这样即使出现问题,租房者的经济损失也不会太大。如果要交付大笔的租金不要草率决定。
  • 可向上级部门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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