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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抛弃父亲,妻子及一对儿女,失踪十多年,结婚证,户口本一直在女方手上,最近女方到台山本地计生办理计生证明,发现计生系统上失踪丈夫的配偶不是自己,他与另一女性2011年在番禺育有政策外一子,而自己变成未婚,一堆子女也变为寄托在丈夫以及该女人名下,现计生证明无法开具,准备状告丈夫,但计生处不肯配合,不愿提供丈夫住址信息,到法院咨询,法院要求先报案诉丈夫重婚和伪造证件,到公安局报案公安不受理,他们说这是计生的错误,是民事事件,要求我们到计生讨说法,三个部门互相踢皮球!我们现在该怎么办?到底怎样才能纠正计生系统的错误?怎样从计生要到失踪丈夫的住址资料?怎样才能状告计生,讨回公道?如何状告丈夫,讨回十多年儿女抚养费及其他财产,并叛他坐牢!?

离婚 2013-03-06 20:15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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