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你好。刚才的问题再进一步问下。债权人和债务人的主合同中有一条:“可以循环使用。即在约定的授信额度项下,债务人在上述授信额度有效期内已经清偿的债务,就清偿的部分,债权人给予债务人恢复相应的额度,债务人可在授信额度有效期内再次使用。”债权人认为可以再次借款一年成立,保证人要承担此保证责任。这样对吗?

其他 2012-11-22 11:3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黄冈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