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吴**是我的邻居,今年50岁。今年5月的一天,吴在我家无人的情况下,将我已经插了秧苗的稻田强行填埋了20多个平米在上面种菜园。村干部多次调解无效,我找了三次镇干部,7月10日镇上才来人调解,吴强词夺理说他这里有9厘田。导致调解协议不符合事实其实---吴让出50公分的路,以后不在相互干涉。我年纪大了当时稀里糊涂的在调解书上签了字。第二天我就反悔了,要求取消调解书,但没有成功。我的经营权证上四至抵界很清楚地写着南至铁路,他的9厘田在1997年修铁路时已经被公家全部征用并给予了经济补偿的,我已将所有证据(经营权证、吴填我秧苗的村证明、土地平面图、证词)提交给枝江市人民法院,法院已经于10月22日开庭。但10月31日作出如下判决:驳回诉讼请求。他的9厘田经营权是非法的,填我稻田是证据确凿的,也没有给我让路,我现在是从我自己田里走路的。请问:当时镇司法所的调解书我能不能申请反悔,要求重新调解。如果可以,应该经过什么法律程序?

其他 2012-11-23 14:45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宜昌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