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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非营利性、非经营性机构或组织或实体,可以成为“侵犯商业秘密罪”中的 被侵犯人吗? 换言之,假如侵犯了非盈利、非经营性机构或组织或类似的实体的一些不对外公开的信息,会成立侵犯商业秘密罪吗? 问题补充: B,下面这个问题和上面的问题无关, 假如侵犯了某商业公司(盈利的)的商业秘密,侵权人却未将此秘密再泄露给其他人,也没有最终将此秘密,运用于商业运作,这样怎么算?

企业法律顾问 2009-09-03 20:56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1、侵犯商业秘密罪,是指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或者非法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或获取的商业秘密,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行为;2、重大损失为必备条件,没有损失不能认定为犯罪。
  • 1、侵犯商业秘密罪,是指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或者非法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或获取的商业秘密,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行为;2、重大损失为必备条件,没有损失不能认定为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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