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我向一出版社投稿,说好出版的话要写明我是作者,可是现在某报刊上已经出版了,但作者的名字却不是我的,直接是出版社的名字。我以出版社侵权为由起诉该报社,要求赔偿我的损失。请问著作权侵权赔偿数额要怎样计算?

其他 2009-09-03 14:47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著作权侵权赔偿数额的计算 侵犯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侵权人应当按照权利人的实际损失给予赔偿;实际损失难以计算的,可以按照侵权人的违法所得给予赔偿。赔偿数额还应当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         权利人的实际损失或者侵权人的违法所得不能确定的,由人民法院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判决给予五十万元以下的赔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十条 出版物侵犯他人著作权的,出版者应当根据其过错、侵权程度及损害后果等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出版者对其出版行为的授权、稿件来源和署名、所编辑出版物的内容等未尽到合理注意义务的,依据著作权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出版者尽了合理注意义务,著作权人也无证据证明出版者应当知道其出版涉及侵权的,依据民法通则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出版者承担停止侵权、返还其侵权所得利润的民事责任。         出版者所尽合理注意义务情况,由出版者承担举证责任。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北京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