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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与深圳市**公司于2012年11月15日签订搬运合同。合同中明确写有,货物送达地点为江西省老家的小区楼下,运输费用包括承运费1800元,保险费200元,共计2000元,支付方式为现付1000元,到付1000元。 结果货于2012年11月21日到江西省老家后,被告知需支付3500元才可运到家楼下,否则就把货卸载在露天仓库淋雨(货是木质家私,合同上已投保)。多番电话沟通未果,还被告知200元投保并不存在,现付的1000元也不认账,对方表示不给钱就不给货,深圳宝源物流公司的这种行为,无视合同的法律效应,毫无诚信可言,简直就是欺诈行为,让人十分气愤。 请问我应该如何维权?谢谢! 在电话沟通的过程中,我们也发现,货运方式更本不是事前承诺的直接运达,而是多方转运,几经转手,即为货品完整的安全性带来隐患,也成为对方凭空加价的理由之一。这样的行为与态度,可见物流货运行业的这些不规范、不诚信是多么明目张胆,任意妄为。

其他 2012-11-23 20:49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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