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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现在租了一个房子,主要经营化妆品。但房子合同写了租期2年。去年合同刚签完不到一周,房东打来电话说有人给他租金比我多3000,为了不跟他闹翻,就把3000给他了。当时他把合同一年租期改成了二年/2011-12-31--2013-12-31,我又让他在改的地方签了字,最后合同也按了手印。说好已年3万,可是两年合同还没有到期,但该交明年的租金了,他跑来又说给我涨一万,我郁闷的,明知道违返合同法,可是又不知道该怎么做?不给他吧,今年就干不了。因为他合同上写着如果另做他用,他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而且只提前15天通知我。而且不做任何赔偿,合同挺苛刻的,就是个霸王条款,真不知道怎么办?

其他 2013-03-09 14:52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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