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2007年我买的楼房、是住宅楼四层、合同上写的是1到3层是商业楼、4层以上是住宅楼、今年2012年我没有交物业费的原因是四楼五楼都开成了旅店、每次夜间都被住店的客人敲门吵醒、有时候还敲错我们的门、当今天物业在我门上贴了个物业催费单、说如果不叫物业要把我告到县人民法院、我是否占理、如果不占理我应该怎么做(还有几个月以前、整体楼层的人开了个会、我当时的意见是1、必须是楼宇门、2、电梯必须是差卡的、3、垃圾不允许在楼道里边、4、四层以上必须是住宅楼)这几项如果答应我、我就交物业、可是就把第3条答应了、他们物业的还要告我、请明示

其他 2012-11-25 15:19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承德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