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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从别人那里转让了一家精品店,她原来的营业执照可以改成我的名字吗?还是要重新办理。改名或者办理需要什么材料手续?谢谢

工商事务 2019-09-26 21:25 人浏览
共6位律师解答
  • 建议你重新办理,因为你不知之前的对外债务。现在办工商执照就方便,没必要变更。
  • 办理营业执照过户需要以下手续:
    1、首先需要提交相关材料
    (1)你朋友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
    (2)你朋友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3)你与你朋友双方签署的店铺转让协议或者交割证明;
    (4)你本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5)公司营业执照副本。
    2、如果要尽快完成办理手续,你还需要如下办理程序:
    (1)申请
    (2)受理
    (3)审核
    (4)决定.
  • 公司名称核准后,一般不能更改。如果确实需要更改公司名称,可以到工商行政管理局,先办理公司名称注销手续,然后再重新申请公司名称。《公司法》规定的公司必须成立满一年后才能变更名称,如果工商局有关系的话也是可以的。如果刚注册的公司发现公司名有一个字写错了,可向工商行政管理局要求更正。
    企业名称变更流程:
    一、企业名称变更核准。
    二、领取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
    三、工商局受理、发照。
    四、雕刻公章。
    五、质监局(代码证)受理、换照。
    六、国、地税局受理、换照。
  •  开分公司需要办理营业执照吗?    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设立分公司的,应当向分公司所在地的市、县工商部门申请登记并提交下列文件:   一、办理营业执照:   1、分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加盖总公章、总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加盖总公司章);   3、总公司章程复印件加盖总公司章、设立分公司文件、股东会决议(加盖总公司章、股东签字);   4、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包括有关资质证复印件)加盖总公司章;   5、分公司营业场所使用证明(房屋租赁合同和房产证复印件);   6、分公司负责人的任职书及身份证原件;   7、建筑行业总公司在外省需要入并手续。(在市政务大厅建设窗口)   二、刻章:   1、分公司正副本原件、总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2、总公司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分公司负责人身份证原件;   3、带存根的介绍信;   4、承办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三、组织机构:   1、总公司组织机构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总公司章;   2、分公司负责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3、分公司公章。   四、税务:   1、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复印件);   2、分公司负责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3、分公司组织机构证(原件、复印件);   4、分公司营业场所证明原件(复印件);   5、分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原件(复印件);   6、总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7、总公司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8、总公司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9、总公司出具的股东会决议、章程(复印件);   10、总公司出具的出资证明。
  • 当然可以变更。需要双方签署转让协议,具体到工商局办理。也可以找工商代理公司代办
  • 当然可以变更。需要双方签署转让协议,具体到工商局办理。也可以找工商代理公司代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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