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房子是我老爸的,经营权也是我老爸的,我们没有参与经营,小孩5岁,从断奶起就跟俺老妈睡(左右邻居为证),结婚5年来女方未达招呼跑过3回,(无正当理由)期间最长的一回将近11个多月,期间并未给孩子一分钱的抚养费,回来后孩子看病的钱也没出过一分,并在外有不正当的男女关系(查获了他们的日记),我起诉到地方法院一审判决中法院判决离婚,小孩归我所有,共同财产(共同认定的财产,估价在5千元左右)冲抵抚养费,女方不服判决起诉到中院,我应提交哪些证据,需要请律师吗?费用大概多少.维持原判的可能性有多大?

离婚 2009-09-04 16:17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通辽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查看全部4个解答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