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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 您好,我是公司派驻南充分公司的一个出纳,2004年6月进入公司,在公司工作5年3个月,2008年续签合同至2010年12月31日,2009年公司撤掉南充分公司,我的职位就没有了,公司先准备赔偿6个月,我没有同意,我要求赔偿12个月,公司又不愿意,后又与我协商转录入员,但工资要从原来的2700元降到1400元,我不能接受,但我对劳动法不懂,不知道怎么处理对我有利,故请教侯律师帮助,谢谢

诉讼 2009-09-05 08:20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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