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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个小油厂,每年间歇性生产100天左右,每天产饼2吨豆油半吨。全年销售收入豆饼400吨*4,000=160万元+豆油50吨*9,000=45万元合计205万元。雇佣工人4人*100天=一个常年工,固定资产50万元。前几年是每月交固定税300元,不生产月可报停免税。今年因为销我豆饼的厂家要增值税发票,国税局就叫我买一台机打税票机,逐月按销售收入的3%打票缴税 我的问题:1、我算不算小微利企业?2、算不算一般纳税人?3、按销售收入计税正确吗?4、我用的原料是农民自产的免税农产品,可否抵扣13%的进项税?5、现行的国家优惠政策对我们有甚么优惠?

金融 2012-11-29 17:23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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