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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和女朋友没有登记之前,父母出资付了购房首付款16万,后来我们登记了但是没有举行婚礼,因感情不和要办理离婚手续,女方有得到一半的权利吗?另外经过协议我们同意给对方一半,就是还给我们8万。但是女方还要分期还给我们,这个还款协议应该怎么写?谢谢帮助!

其他 2009-09-05 20:09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都没明确“购房人”是谁,更谈不上是谁的财产了;婚前的财产系个人财产,也谈不上分割“共同财产”;同意分一半给对方,也是尽快解决纠纷的权宜之策,还款协议至少写明了“XX日前还清”。
  • 结婚前购置房屋应属于你的个人财产,对方无权分。既然你同意给对方一半,女方还要分期还写明每期还款时间及逾期不还款的责任就可以了。
  • 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除非你父母明确表示该出资赠予你们两人,否则属于你的个人财产。你们可以协议离婚,在离婚协议中写明就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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