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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有如下问题需咨询,我结婚三个月现准备离婚,想咨询财产的相关问题。现住房为婚前由我自己购买现已居住4年,房产所有证为婚前办理,为我自己所有,是否为共同财产。女方父母陪嫁一定数量现金,是否为共同财产!

离婚 2012-12-07 15:57 人浏览
共8位律师解答
  • 你好,你的房子属于你的个人财产,女方的陪嫁属于女方的财产,又需要可以来电咨询。
  • 你的房子属于你的个人财产,女方的陪嫁属于女方的财产,又需要可以来电咨询。
  • 你好,女方陪嫁财产在离婚时可以由其带回,房产属于你个人财产。
  • 你的房子属于你的个人财产,女方的陪嫁属于女方的财产,又需要可以来电咨询
  • 住房属于你的婚前个人财产,与女方无关;女方陪嫁现金也属于她的个人财产,与你无关。关于离婚方式有两种,一种是双方协商好了可以委托律师写三份“自愿离婚协议书”直接到你领取结婚证的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另一种就是协商不成,只能到法院起诉离婚。
  • 你好,住房属于你的婚前个人财产,与女方无关;女方陪嫁现金也属于她的个人财产,与你无关。关于离婚方式有两种,一种是双方协商好了可以委托律师写三份“自愿离婚协议书”直接到你领取结婚证的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另一种就是协商不成,只能到法院起诉离婚。
  • (一)婚前一方购买的房屋,付清所有房款的,属一方的婚前财产。   《婚姻法》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的财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法》司法解释(一)同时规定: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既然夫妻一方婚前付清了全部房款,并取得了房产证,那么该房屋无疑是婚前财产。   (二)婚后一方用个人财产购买的房屋,属一方的财产。   (三)夫妻双方婚后一次性出资,取得房屋产权证书后离婚的   根据《婚姻法》第十七条的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只要夫妻间没有事先对于房产明确约定产权归属于其中一方,不论购房合同或者房屋所有权证书上面的购房人或者房屋所有权人是哪一方,不论购房合同或者房屋所有权证书上面是否载明共有人,不论夫妻双房的出资份额多少, 该房产均属于夫妻双方共同共有。   (四)由一方婚前承租、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房屋权属证书登记在一方名下的,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在现实生活中主要集中在房改房等带有福利政策性质的房屋上,这些房屋的取得往往是由一方婚前承租或与职务、级别、工作年限等挂钩,所花费的费用要远远低于房屋的市场价值。而且当初分得房屋的情况又有许多具体情况,使得处理此类房屋争议相当棘手,而产权证往往由单位直接办在本单位职工名下,这在我国是比较普遍的现象,以前争议较大,现在有了明确的“说法”。按《婚姻法》的基本原理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的规定,这一类的房屋还是属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且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五)夫妻双方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包括贷款)房屋,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一般均等分割
  • 你的房子属于你的个人财产,女方的陪嫁属于女方的财产,又需要可以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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