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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出生在福建中西部山村农民家庭,我们这个地区有着笋竹之乡的美誉,竹林也成为我们当地农民较可观经济来源,而土生土长的我却并不收益,甚至有恶意被剥夺的感觉,我们这里竹林使用权分配上还很畸形,大部分竹林山地却被小部分人占领着,就拿我家举例说明,我一家六口(都是当地户口),我已经成家有一个2周岁的儿子,父亲、母亲、哥哥(还没结婚),未成年以前一家仅靠父亲在三十年前分配山林和农田勉强为生(而父亲的这部分远远没有达到当时分配的平均值,由于爷爷在分配以前就过世了,家里面没有一个懂事的人,所以父亲在那个分配的年代被打发了),成年后为了生存我和爱人及哥哥不得不外出务工。这样的现象在我们这个山区还是比较普遍的。在此求助助律师‘山村竹林山、农田有没相关法律规定几年重新分配一次?新生儿出生办理落户后可否要求分配拥有山林及田地?如有可否投诉相关单位争取那被剥夺的权利 !’

农林牧渔 2013-12-23 13:01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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