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日前购买新房,开发商以房管局备案还需要时间为由,先让我草签了一份合同。后来签正式合同时,发现有条款是侵害了我合法权益的,具体如下:买受人同出卖人在本项目墙面及电梯间、门厅、楼梯间、屋顶设置广告牌,出卖人有权将广告牌用于企业形象及项目信息及进驻商家的宣传,买受人自愿放弃广告牌的收益。所以我拒签了。请问这种情况,我已经草签了就必须正式合同时接受此条款吗?

其他 2012-12-06 09:18 人浏览
共11位律师解答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武汉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查看全部11个解答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