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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广东汕头人,2006年10月27日在东莞借给淮南市一位在东莞打工的朋友45000元,欠款人是安徽淮南市人,长期在外地打工,有借条,借条注明2008年底还款。现在联系不到欠款人,我要如何讨回欠款?请热心律师帮助!

其他 2009-09-07 15:09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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