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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同志您好; 我是来自四川雅安的,我想请问我有权分房产吗,能分多少. 事情是这样的,我们家住在雨城区,房子是民房,有300多平方米.我们这儿再过不久就会撤迁,可能还要涉及到赔偿问题.房子是我妈妈的养父母[就只有我妈妈一个女儿]留下一部分房子,我妈妈是招在娘家的,意思就是我爸爸属于上门女婿.我妈和我爸结婚后又在原先爷爷奶奶留下的房屋的基础上又培修了一些.奶奶已经在97年过世了,我妈妈在06年也过世了,过世时我妈妈和爸爸有口头约定,[要我爸爸别再结婚,好好和我一起过日子,房产就不动,要是爸爸结婚的话,妈妈的那份就给我,爸爸没有权利得到妈妈那份.当时爸爸说他不会娶老伴,妈妈也就放心的去了.当时房产证还是爸爸的名字]现在还有年迈的爷爷健在,妈妈过世后,爷爷一直由我赡养. 问题是妈妈才走两年,爸爸就打算和一个阿姨在一起了.我不是很同意,但是也没有反对,这个阿姨没有工作又没有房子,就算她和我爸爸领了结婚证她有权分我家的房产吗.我想请问律师同志,我现在有权利分到应该属于我的房产吗.大概能分多少呢.

争议解决 2008-05-17 21:59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但是我不是很理解,因为我妈妈去世前有口头遗嘱[如果爸爸再婚的话,他的那分房产由我得,我姨妈和舅舅还有爸爸等等]都在,我和爷爷咋个才各分六分之一呢.
  • 你好,若房产证已经是你父亲的名字,则房产权是你父母的夫妻共同财产,其中一半为你母亲的遗产,母亲去世,其房产份额由你父亲、爷爷、你共同继承,你父亲拥有该房产三分之二份额,你和爷爷各拥有六分之一份额;你没有义务赡养她;万一你爸爸立一分遗嘱要把其拥有的房产份额给那个阿姨,在法律上合理。
  • 可是我爷爷奶奶的房产好象全部都转在我爸爸妈妈的名下了[好象当时他们签了一个协议,就是房产给我爸爸妈妈,但是我爸爸妈妈要一直照顾到他们过世为止.因为我妈妈是养女].我也是爸爸妈妈的独生子,现在房产证上都是我爸爸的名字.比如说我们的房产一直不分,就维持现状,到以后万一我爸爸先过世界,又没有立遗嘱,哪个阿姨有权利分我家的财产吗.[她现在进我家的门,我家已经有房子了.她又没有出过力,也没有出过钱.]我也没有义务赡养她,对吗. 万一我爸爸一糊涂,立一分遗嘱要把房产给哪个阿姨,在法律上合理吗.难道我妈妈和爷爷的那分,我爸爸也有权利支配吗.如果那样的话我是不是一点房子也没有了吗.也没有权利享受妈妈的和爷爷那份吗.
  • 你父亲有婚姻自由的权利.
  • 你好,你爸爸和你对于该房产都是有份额的,但份额比例较小,你爷爷占绝大部分份额,你爸爸与阿姨结婚,你爸爸的份额仍是其婚前个人财产,如其去世,则阿姨有继承权,个人认为你应支持父亲再婚,而不要为房产问题与父亲计较过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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