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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权被侵犯

其他 2012-12-09 10:27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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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你侵犯了原作者的著作权。 2、在内部刊物,你也侵犯原作者的著作权。 3、发表权只有一次,你已经发表了一次,不可能还存在第二次发表权。公之于众,指著作权人自行或者经著作权人许可将作品向不特定的人公开,但不以公众知晓为构成条件。 4、学校长做法不当。退一步说,就算你不侵犯原作者的著作权,学校也不能未经你许可,将内部刊物之文章投到其他出版物上。 以上意见,仅供参考。不明之处,留言QQ,或打手机。
  • 请律师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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