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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请问一下,若一个月本该出勤30天,只上了17天的班,请了13天的事假。然后我们是没有基本工资和固定工资的,全部都是提成,自己做多少拿多少工资。这样请事假,公司扣除了我那17天挣的工资总数的月平均数,请问这是合法的吗?公司可以这样扣除我的工资吗?算一下,他扣的工资比剩下能领到的还要多。

其他 2009-09-08 07:36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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