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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9月5日7:20分左右,刚入园1天的小班新生,在妈妈刚离开三分钟后,该男孩就从三楼卫生间的窗户坠落。严重摔伤,头颅骨多次骨折,当时流血很多,生命垂危,急送医院进行急救。做了开颅手术,小小的生命挽救回来了,一个月后又做了修颅补骨手术,但留下后遗症——左手左脚不好行动。目前还在医院康复,已花了20多万,这些钱都由幼儿园支付。这种意外事故的责任到底有谁来承担? 幼儿园的教室有设计院设计,窗户的高度达1.2米的标准,并有护栏。教室里有2个教师1个保育员,7:10分都到岗,7:20开始接待幼儿,事发时教师和保育员都在接待新生。因为新生刚入园哭闹的厉害,那个孩子进入卫生间坠楼没有察觉到,幸亏楼下的教师发现,才知道孩子坠楼了。

刑事辩护 2012-12-11 14:51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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