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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我08年5月10日进公司工作,09年5月31日被无故辞退。公司一直未与我签订劳动合同,我平均月工资6200元。相关事实均有书证。请问:赔偿的项目有哪些?每项赔偿的实际金额是多少?
二、我05年12月8日同一公司签订了购销合同。合同金额3万元,签订合同的当天我交了3万元,提货20454元,余款9546元的货一直没有发给我。合同产品是“防抢防盗皮包”,其工作原理是皮包内安装了高压包,用遥控器可以控制高压包放电,放电瞬间的电压可达2万伏(手感就像触摸公安用的电棍)。如果有人抢了这个皮包,在50米内你可以遥控放电,电击抢劫犯的手,致使其不得不将皮包丢掉。
请问:1、现在我能否主张公司将9546元的余款退还给我? 2、高压包放电瞬间电压可达2万伏,是否违反国家有关安全管制规定?如有违反,我可否以此起诉公司并追回3万元本金?

诉讼 2009-09-09 01:24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可以要求一年的双倍工资.和二个月的经济赔偿金. 2.要看你们合同上具体是怎么规定的.这种产品属于不符合安全标准的产品.你可以要求确认合同无效.然后要求退钱. 3.广东省律师收费标准.诉讼案件起步是3000元.具体可面谈. 希望我的回答能对您有所帮助
  • 一、你可以要求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违法解雇的赔偿金二个半月工资 二、可以要求退还剩余款项,违反规定 详细请电话联系东莞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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