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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老师,请指教: 1、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资不抵债时,是否可以申请注销? 2、组成资产清算小组,清算财产,假如对债权人还没有还清,工商局能批准注销吗? 3、假如工商局批准准予注销后,原欠别的企业的债务,是转嫁给股东个人?还是一笔勾销? 4、当然,申请法院破产是可以的。由法院出面,合法勾销公司所欠别人债务,法院是否采取推势,基本不愿受理?

公司清算 2015-10-03 20:26 人浏览
共8位律师解答
  • 1.不能直接注销,而是应该申请破产。清算完毕后,才能注销。 2.清算组查明资不抵债了,就必须报法院,申请破产 4.不是合法勾销债务,而是清算完毕了,公司注销,该债务自然依法消灭。 股东没有义务承担债务。
  • 公司破产后,如果出现下列情况,股东还需要对债务承担相应的责任: 1、借款人股东出资不实,但实际出资达到公司法规定的最低注册资本限额的,借款人股东应在出资不足范围内对借款人的债务承担补充清偿责任。
    2、借款人股东抽逃公司资本,但借款人实际出资达到公司法规定的最低注册资本限额的,借款人股东应在抽逃公司资本范围内对借款人的债务承担补充清偿责任。
    3、借款人股东出资不足或者抽逃出资导致借款人实有资本低于公司法规定的最低限额的,先由公司承担清偿责任,公司财产不足清偿的,由股东承担补充清偿责任。
  • 按法律规定,如果公司申请倒闭破产,债务方面,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仅仅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三条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 依据《公司法》,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承担责任以投资额为限。如果你没有虚假出资、欠缴出资、抽逃注册资本、转移公司财产等行为,就不必以其他财产来偿还公司债务。
    按照破产程序,应当通知并公告债权人登记债权。公司一般财产(非抵押物)处置所得顺序扣除破产费用、员工工资和安置费用、税金后不足偿付全部债务时由一般债权人按比例受偿。偿还债务有剩余由全体股东按照出资比例或公司章程规定分配。
    公告日起45日后未登记的债权可以不再偿还。
  • 你好! 资不抵债时可以向法院申请破产,也可以在清算后向工商部门申请注销! 北京律师祝永根
  • 资不抵债可申请破产!进入破产清算程序会涉及破产债务与财产处理!破产程序结束后由清算组进行公司注销手续!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以出资额为限承担债务,个人无需额外承担债务!
  • 不会连带股东赔偿的。
  • 资不抵债时应当申请破产,,,满意按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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