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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营业期限届满股东不同意解散如何解决

公司清算 2022-11-18 07:4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股东申请解散公司的条件是:
    1、公司持续两年以上无法召开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
    2、经营管理发生其他严重困难,公司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的情形;
    3、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
    4、由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向人民法院申请。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
    (二)》第一条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以下列事由之一提起解散公司诉讼,并符合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二条规定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一)公司持续两年以上无法召开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
    (二)股东表决时无法达到法定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比例,持续两年以上不能做出有效的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
  • 股东不同意可以强制清算。公司需要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如果公司逾期不清算的,债权人可以向法院提出申请,由法院指定人员组成清算组来清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条
    公司因下列原因解散:
    (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二)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
    (三)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五)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一百八十二条的规定予以解散。
    第一百八十三条
    公司因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
    (一)项、第
    (二)项、第
    (四)项、第
    (五)项规定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
  • 股东请求解散公司条件的认定:
    1、公司持续两年以上无法召开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
    2、提起解散公司诉讼的股东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
    3、经营管理发生其他严重困难,公司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的情形。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
    (二)》第一条第一款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以下列事由之一提起解散公司诉讼,并符合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二条规定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一)公司持续两年以上无法召开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
    (二)股东表决时无法达到法定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比例,持续两年以上不能做出有效的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公司董事长期冲突,且无法通过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解决,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
    (四)经营管理发生其他严重困难,公司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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