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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7月登记,半月后,我父母给钱付房屋首付款,因为登记后女友因小事提过离婚,我父母因怕被骗,而又不能说,只单方和我签了借款协议,承诺如果夫妻能白头到老,借款可以不要,如果离婚应该尝还该借款,现在房子买了,装修完了,都是我父母的钱,女方说要离婚,而且她还把怀孕4个月的孩子给打掉了,还说要分房产,借条有法律效率么?她能分到房产么?

离婚 2012-12-14 09:54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您好,根据婚姻法解释三第七条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因此离婚时女方无权主张分割。如果需要法律帮助,可以电话联系。
  • 您好,根据婚姻法解释三第七条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因此离婚时女方无权主张分割。如果需要法律帮助,可以电话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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