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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亲去逝后,有近十万医药费可按规定在厂里报销,但工厂近期无法解决,这些医药费主要是子女集资,经济情况不同,出资数额也不同。在继承其遗产时出现两种意见:一、为母亲治病是子女的赡养义务,待报销后按出资比例退还。不应和遗产继承混为一谈。二、医药费是母亲借子女的(注:无借条),是债务,应当先按出资比例用遗产还给子女,再继承剩余遗产。在法律上那种说法对?

其他 2012-12-15 14:02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1,该笔医疗费的支出,属于子女应尽的义务。 2,该笔医疗费的报销,属于母亲的债权,该债权可以继承。 3,该笔医疗费的债权实现后,可以根据子女的出资,视情况分割。 请来电详细咨询
  • 我觉得第一种意见比较合理,也符合民法的公平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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